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的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奖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农大学字〔2021〕9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科及本年度奖学金名额等实际情况,现制定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2022-2023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原则
学院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遴选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工作积极性、激发学习和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
二、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流程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评选工作组全程全权负责,评选工作组由研究生工作主管书记和院长、研究生教务员、学院辅导员、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二)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有效性审核,审核完成后,依据综合得分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国家奖学金进行现场答辩后产生),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如有异议,报学院评定工作组审议;无异议,上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奖学金获得者初选名单进行复审,确定奖励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后颁发。
三、校设奖学金设置、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奖学金类别
博士生
硕士生
获奖人数
额度
(元/人次)
获奖人数
额度
(元/人次)
国家奖学金
2
30000
3
20000
校长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1人,8000元
知农爱农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推荐1人参加学校评选,4000元
学业奖学金
一等学业奖学金
23
8000
学硕:18
4000
专硕:15
二等学业奖学金
30
4000
学硕:23
2000
专硕:21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安莉芳奖学金
硕士、博士生总计2人,1000元
四、申报对象与基本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延期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二年级(含)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评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知农爱农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设奖单位要求执行。
4.二年级(含)以上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以后的硕博连读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知农爱农奖学金、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可兼得,各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校长奖学金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6.参评研究生所有业绩材料必须是在我校研究生学习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第一单位应为中国农业大学,申请人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业绩材料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2023年9月18日,以前获得各类奖学金已使用过的业绩材料不能再次使用,如发现重复使用,取消本次奖学金参评资格;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奖学金的评定或直接获得学业奖学金:
(1)有违法违纪行为;
(2)评奖当年(学年)有不及格课程(以成绩单为准);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5)未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
(6)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7)有损学校学院名誉行为或发表不当言论情节严重的;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和科研重大失误;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科研能力显著;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艺术学习和社会实践等,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
6.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五、奖学金评定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在每年9月-10月份进行,由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组。主要依据课程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活动等三方面情况采取综合计分制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根据申请者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取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工作评分高者为先。总成绩=课程成绩×百分比+学术成果成绩×百分比+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百分比。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所占权重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硕士、博士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硕三、博士第三、四学年(及延期博士)奖学金评定各部分所占权重
1
课程成绩
35%
2
学术表现
50%
80%
3
社会活动
15%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依据是研究生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学术表现和社会活动情况进行评定。
(一)、课程成绩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成绩得分=上一学年学分绩点×25。其中英语成绩不计入学分绩计算中。课程成绩由学院计算,并在网上公示。
(二)、学术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学术活动考核包括发表科研论文、专利发明等,得分值不设上限。春季学期已获得奖学金者如再次参评秋季奖学金,不能凭借春季学期参评时的业绩成果申报,必须提交新的业绩。
1、发表科研论文得分
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应为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发表的论文(毕业年级研究生可以放宽标准到录用),按论文的数量、类别、等级和作者排序等计分。评选时参评人为第二作者的文章(只计SCI、EI、SSCI),分值计20%;若论文为并列第一作者,无论其他并列作者是否以此文章参评,分值按第一作者人数均分计分。第三及以后作者发表的文章,不计分值。
类别
分值
SCI、EI、SSCI
40*IF,IF为影响因子(限1,2作)
国际会议论文/报告
15(限1作)
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
15(限1作)
其他中文期刊、国内会议论文(知网收录)/报告
5(限1作)
2、专利发明应为已授权,计分标准如下表:
专利发明
第一名
第二名
发明
25
15
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10
5
3、参加科创比赛/竞赛加分,计分标准如下表:
比赛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
23
18
省部级
20
15
10
校级
15
10
5
a.在全国、省级获得“优秀奖”、“最佳奖”等奖项的,按照下一级别的三等奖加分。如:全国某比赛优秀奖,按照省部级三等奖分数计算。
b.获奖项目/团体类奖项第一完成人加最高分,第二完成人分值为第一完成人所加分数的30%,第三完成人分值为第一完成人所加分数的10%,第四及以后完成人不计分,如:某项目获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加20分,第二完成人加6分,第三完成人加2分。
注:以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比赛中均获奖的,按照最高奖项统计加分,不累加。
(三)、社会活动考核计分办法
社会活动情况指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外活动及比赛等以及学生干部加分。考核采取逐项加分方式,总分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社会活动得分包含以下几项:
1、参加活动加分项
研究生代表学院参加各项课外比赛,获奖的个人或团体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参加未获奖的加3分;团体项目成员得分降一档处理;省部级以上活动可酌情提高一档加分。以上获奖情况均需出具获奖证明。
参加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每项活动加2分(包括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文艺晚会、研代会、迎新志愿者及新生教育、学术报告和其他活动,由学院研究生会负责考核签到并在网上公示)。
2、研究生干部加分(可重复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担任研究生会干部、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和班长的研究生,经学院考核合格,按下表标准加分。所担任的学生干部以一学年为任期标准评分,工作满半年不足一年者加分减半,不满半年者不加分。
研究生干部类别
加分标准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团委部长
25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宣媒中心主任、学院团委副书记
20
校研究生会部门负责人
15
学院研究生会部门表现优秀者(限一人)、校研究生会部门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学院宣媒中心部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实验室安全员
12
学院研究生会部门成员、实验室心理委员、各党支部副书记
8
各党团支部委员
5
附:学院研会各部门表现优秀者限一人,由学院研会内部商讨决定人选。
3、以上所获荣誉或奖项均需出具证明(学院已公示材料除外)。
六、奖学金评选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旨在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体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4〕4号)相关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和具体名额进行评定。
(二)学业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评选标准为: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2.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或取得其他科研成果;
3.积极投身于国家乡村振兴,在创新创业大赛和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科技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者优先;
4.担任研究生学生中心等主要学生干部、研究生助管、研究生助教,成绩突出者优先。
(三)校长奖学金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综合能力突出的研究生,一般由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选拔。
(四)知农爱农奖学金评选要求
知农爱农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具有知农爱农情怀,在服务三农和乡村振兴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耕读劳动、定点帮扶、产学研结合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知农爱农奖学金评选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推荐,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在学校层面统一评审。
(五)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要求
安莉芳奖学金由郑敏泰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七、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材料要求请参考:“附件3:《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材料要求》”。
所有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均需按“附件3”-“一、研究生个人申报”要求提交所有材料,材料需注意以下几点:
1、“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提交时注明学号+姓名),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填写要求详见申请表。
注意:“申请奖项”一栏不需填写,待学院统一考核后填写。“GPA和学位课成绩”需按照成绩单内容填写(不要超过表格所列行数)。“科研成果情况”一栏以参考文献的格式填写。“导师推荐意见”需导师亲笔签字。“政治思想表现”及以下栏目不需填写。A4纸单张正面打印,只限1页A4纸。
2、研究生上一学年的课程学习成绩单一份,电子档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图书馆或主楼自助打印终端打印)
3、学术成果材料
(1)以第一、二作者身份已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及首页复印件,并用荧光笔标注本人姓名、第一作者单位、接收时间、发表时间、DOI号,若为共同一作的,还应标注出有关字眼。同时在空白处注明学号、影响因子。(如以上信息不在首页的,请提交全文复印件)
期刊的影响因子取近五年平均值,若无近五年平均值,则取当年值,在Web of Science查询结果并提交影响因子查询页截图。
(2)处于录用状态的文章,中文文章证明材料包括:(1)接收函复印件;(2)文章首页;(3)